關于轉發(fā)《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》的函
各派出機構、直屬單位:
現(xiàn)將《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》(財庫〔2015〕135號)轉發(fā)給你們,請按照文件要求,及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(wǎng)等財政部指定的媒體上公開你單位政府采購項目相關信息。2015年3月1日之后簽訂的政府采購合同,未按要求公告的,應于2015年10月31日前補發(fā)公告。
附件: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(財庫〔2015〕135號)
環(huán)境保護部辦公廳
2015年8月13日